问题:我先生在大学工作,我在他来美后一年多也在2004年来到美国。来后几个月,因为到我先生看牙的牙医诊所看牙,因为前台小姐当时说我被老公的保险cover,所以我做了一次洗牙,事后隔了2月,牙医诊所打电话说我没被老公的保险cover,老公随后给他们打了电话解释说已把我的名字加进去了,让他们再查。然后就没有任何他们的消息了,没有帐单,也没有打过电话。直到上周突然收到讨债公司的信,说我们欠超过$300.00的钱,10日内必须付。后天就到了,真叫我们傻眼。请教贵报,我们怎样跟讨债公司打交道才能最好地保护我们的权益?如果我们不付这笔钱,讨债公司会有怎样的行动?这都是4年前的事了,保险公司还管吗?
李太太

回答:首先,你需要在规定时间之内和讨债公司联系,让对方提供帐单的具体信息,告知对方你对帐单的问题提出质疑,并要求给予时间来进行调查。
在获知具体信息后,你需要和当时的保险公司联系,获取保险公司当时没有承保的原因。如果保险公司的理由合理的话,那么你则需要立刻自己支付欠款,否则讨债公司将就此报告给信用局,这样会给你的信用带来问题。
对于保险的问题,只要在当时你的保险是有效的,即使隔了四年,如果是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,保险公司仍然需要支付赔偿。
大纳城保险公司 (615-248-889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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